来源:大河报
今日(9月8日)内蒙古“婚内强奸案”一审二次开庭。婚内事发时双方处于离婚冷静期,强奸男子殴打女子后强行发生性关系。案男涉案男子姐姐刘女士坚持弟弟无罪:“婚内性行为不算强奸”。姐哭事发后,诉抬刘女士曾去找过弟媳,不起期望她能撤回强奸的婚内控诉,“但她的强奸态度很强硬,坚定不理解”。案男
刘女士曾表示:“家里人知道后非常无助,姐哭觉得抬不起头,诉抬连门都不敢出。不起”她还称:“要不然有孩子有老公,婚内我都不想活了。强奸就只能指着一个无能的案男姐,跟傻子一样什么都帮不了。刚出事那会,至少半个多月都不睡觉,我都不敢闭眼睛。”
据大河报此前报道,涉案男子刘某因违背被害人王某意愿,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被害人王某发生性关系,被以强奸罪提起公诉。起诉书上提及,被告人刘某与被害人王某于2025年2月27日申请协议离婚,进入离婚冷静期,双方处于分居状态。(原创记者:杜倩雯 陈甜甜;编辑:秦一)


相关文章




精彩导读
热门资讯
关注我们